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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支付全款还需预告登记吗
来源:收集 点击数:4624次 更新时间:2017/1/7 4:38:11
    楚女士打算购买一套商品房,和开发企业通过网签的方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额购房款。可是她发现很多购买同一楼盘的住户,合同上都签订了预告登记条款,而开发企业却并未要求自己办理预告登记。出于对购买房屋安全的担心,楚女士到房屋登记部门咨询:什么是预告登记?在什么情形下需要预告登记?全额购买的商品房需要申请预告登记吗?
    提示:预告登记的宗旨是防止一房两卖
    法律法规规定:《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应当怎么办:预告登记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的登记类型,本质是为了实现未来物权的请求权登记,宗旨是为了防止一物两卖。而我市目前在商品房销售管理上已经实行了商品房网签备案制度,将商品房合同的签订与合同备案在网上同步实施。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一样具备排他性,购房人网签即可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就目前来说,预告登记主要是为了解决贷款购房担保问题。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债权,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物,而房屋预告登记实现了物权抵押担保的功能。此外,房屋登记程序是依据申请人申请启动,全额付款购买商品房是否需要作预告登记,并没有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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