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政策法规 > 以案说法-以往案例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 以案说法-以往案例
 
房子买了,为省税钱而不办产权,这个小算盘打的对吗?
来源:收集 点击数:1318次 更新时间:2017/1/7 3:54:51
案例:市民小王买了一处新房,做了合同备案但没办产权,已经装修入住了,小王觉得这样挺好,没有产权证也不影响住,办个产权证还得花税钱,因此决定不办了。过了几年,小王的孩子要上学,学校要看产权证,小王这才忙乎办理产权证,可是开发企业已经找不着了,孩子上学的事打了麻烦,这次小王的算盘可打错了。
分析:我们先看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如果不办理产权证,就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而且办理产权证是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办理的。
应当怎么办:买了房子,应当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由开发企业配合出具相关手续的,共同前来办理登记。如果过了很多年,您才办理产权,就存在开发企业已经不在了的可能,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因此,为了保护您自己的财产,建议您还是尽快办理产权登记。并且,如果以后您想出售、抵押房屋,也是需要先有产权登记的。
相关链接:如何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详见“我要购买商品房”。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城里人私买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证 下一篇:不做好相关查询就草率购买房屋,风险很大!
 
   友情链接: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心简介 | 中心领导 | 机构设置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2030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7001146号
邮件:wfdsbdcdjzx@163.com 电话:0411-85269966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