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政策法规 > 以案说法-新案例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 以案说法-新案例
 
小产权房不能买
来源:收集 点击数:13107次 更新时间:2017/1/7 7:09:42
    市民张大叔退休后打算到市郊居住,朋友给他介绍了一处小产权房,环境优美,交通方便,据说还可以办产权证。张大叔十分心动,没想到回家和家人商量后,儿子坚决不同意购买小产权房,说是国家政策不允许,但是具体原因儿子说不清楚。两个人带着疑问咨询了许多人也不得而知。
    提示:小产权房的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镇颁发
    法律规定:《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应当怎么办: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里颁发。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这类房屋与商品房截然不同,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没有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按国家相关政策,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流转,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得确权发证。而且购买小产权房后也无法再次转让过户或进行抵押贷款,这不仅对房屋的升值、保值有一定影响,购房后若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城市居民并非是合法的产权人,无法得到产权拆迁补偿,只能得到实际使用的拆迁补偿,经济上会蒙受较大的损失。另外,若小产权房建在了耕地上属违法行为,国家会强令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开发企业擅自将公建更改为住宅对外销售 下一篇:购房落户后出售房屋
 
   友情链接: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心简介 | 中心领导 | 机构设置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2030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7001146号
邮件:wfdsbdcdjzx@163.com 电话:0411-85269966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