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管女士看中一套商品房,开发企业告诉她,现在由于手续欠缺,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可以先缴纳部分购房款,签订购房意向书,几个月后等手续齐备了再办理网签登记备案。管女士看售楼处很多购房人都在签订购房意向书,而且开发商又信誓旦旦保证没有问题,就交了首付款。孰料一等就是一年多,管女士经多方了解才得知,开发企业一直将整个楼盘抵押给了银行,现在由于资不抵债,房屋早已被银行查封!
提示:我市已经全面实行商品房网签登记备案
法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3月28日起,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范围内,凡新开盘的商品房项目及原已实行网上预登记的商品房项目将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
应当怎么办:网签登记备案的问题,我们在栏目中不止一次提过,购买商品房签订合同时,购房人和开发企业登录网签系统,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凡是有抵押、查封等限制销售情况的房屋都不能正常网签备案,可以说网签是保障购房人权益的不二法宝。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购房人不主动要求网签,以至于一而再、再而三的上当受骗。究其原因,主要是轻信开发企业的承诺或者贪图便宜。例如案例中的管女士,如果自己绷紧这根弦,在交纳购房款时要求网签,也不会发生今天这个状况。在此郑重提醒购房人,购房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交纳钱款之前,要擦亮眼睛,多询问、多查验,否则万一出现问题,必将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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